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31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9-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3万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由相关文件批准。现决定对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设备中蓄电池出现漏液、膨胀等情况,以及设施设备在检修维护保养作业时,需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蓄电池更换,以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现需购进一批蓄电池;具体参数详见 “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段仓库;
2.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下列项之一:蓄电池、直流电源、EPS/UPS电源、通信电源、通信设备、化工产品、电器设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须持有蓄电池生产商的正式委托代理证书或提供蓄电池生产商项目授权委托书(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书复印件)。
3.3履约情况: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投标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4其他要求:
(1)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无任何信用不良记录。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查询核实存在信用不良记录,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8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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