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五十一批集中招标公告
2017-09-01
招标编号:201708053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江西公司分宜电厂扩建项目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业 主:江西公司分宜电厂
项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城
工期要求:本工程首台机组工期23个月,第二台机组工期顺延2个月,以主厂房基础垫层浇第一方混凝土为开工日期,暂定为2017年12月18日,以招标人开工指令为准。本工程要求2019年5月底完成,具备给、排水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另80%向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
二、本次招标范围
(一)补给水及循环水排水系统等建筑安装工程
补给水工程(含泵房及取水设施)、补给水管线及电源、线路工程和循环水排水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补给水及循环水排水系统等建筑安装工程
1.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2年6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有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投产业绩(建筑、安装工程可以不是同一个合同),或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
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近5年内在已完成的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工程标段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履历(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参加投标的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8、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9、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