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专用轨道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专用轨道采购”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轨道式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数量:本项目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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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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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巡检机器人配套直轨 |
40000米 |
工字型材直轨:截面100×120mm,每根的常规长度为3m/根,非常规长度按订单要求,每米配2个M8×25 T型螺栓,详见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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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巡检机器人配套直轨 |
30000米 |
工字型材直轨:截面100×90mm,每根的常规长度为2m/根,非常规长度按订单要求,每米配3个M8×25 T型螺栓,详见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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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轨道 |
100米 |
以隧道巡检机器人配套直轨每米的重量(4kg)为标准,新型轨道价格按设计重量与隧道巡检机器人配套直轨报价等比核算。图纸后期提供,长度按订单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止2017年,企业成立年限不低于三年,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能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文件,及其他贵公司认为重要的资质证书,并具备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5、具有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6、近三年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近三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