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风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01
编号:HNZB2017-07-03114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李汉梁风光电站风机检修道路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华能李汉梁风光电站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境内,风场属丘陵地带,一至五期风机检修道路宽为3~4.5米,由于年久失修、雨水冲刷,导致多处路面被冲毁、塌陷,对行车造成安全隐患,现需对风机检修道路进行维修。
1.2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对华能李汉梁风光电场一至五期风机检修道路进行维修,经过勘察,需维修道路总合计长约3.1公里,共计65处,约需填充2100立方米,用砂石对道路进行填充、平整,并用装载机等机械夯实,其中一处需做过水路面(40m2)。
其他工作内容
对雨水汇流区放置管道,防止对路面直接冲刷。
1.3工期
具体协议签订日期计算,为期一个月,对华能李汉梁风光电场一至五期风机检修道路进行维修工作。
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1日9:00起至2017年9月8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