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电厂#2机组脱硫系统B修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保温配合招标公告
2017-09-01
招标编号:HNZB2017-09-06003
华能金陵电厂#2机组脱硫系统B修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保温配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吸收塔内部改造工作比较集中:屋脊除雾器检查、检修;喷淋梁漏点处理;喷淋梁包合金罩壳及托盘梁包合金罩壳、托盘垫高、托盘框架及与塔壁支撑加固等技改;喷淋层清理疏通、塔体鳞片修补、托盘梁及氧化风管支撑梁加内外护板、氧化风管支撑架改造、氧化风管清理疏通、氧化风管支撑梁包合金罩壳等。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备600MW及以上机组火力发电机组的脚手架、保温检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2.2.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1日9:00时起至2017年9月6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