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龙池风电场(100兆瓦)项目电缆头公开招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7-09-01
项目编号:HNZB2017-08-05119
华能安徽怀宁龙池风电场(100兆瓦)项目电缆头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安徽怀宁龙池风电场项目位于安徽省怀宁县清河乡、月山镇、洪铺镇境内,属丘陵地区,地面高程在120.0~447.0米之间(1956年黄海高程系,下同),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设计装机45台2.2MW风力发电机组。
1.2 招标范围
电缆头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2项同类级别(35千伏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电缆头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投标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9月1日9:00起至2017年9月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