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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17-09-0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JLHPZB-CC-CZGC-201709021、招标条件本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0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HPZB-CC-CZGC-20170902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

标段

划分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

计划投资

(万元)

01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一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重载)、返修路面、树池、花坛、大门、铁艺围栏、门卫室及零星项目、木廊架、绿化带、化粪池、管井降水、排水、电气工程改造

2017年10月2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注:化粪池工期2017年10月2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77.1775

02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中小学操场改造项目(二标段)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包含人造草坪、方砖步道、原有器械区粘铺塑料垫块、篮球场、平缘石、跑到施画、排水沟、地沟、路灯、散水、升旗台、领操台

2017年10月2日至2017年11月15日

357.8899

2.2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工程项目信息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含网址)为准(加盖公章),并保证人员充足、设备齐全、资金雄厚、具有较高水平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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