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下简称路局物管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㈠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虹桥动车所增设CCS系统工程设备
㈡项目编号:上铁物招(2017)-135号
㈢项目主要内容:
标段 |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1 | 数据库服务器 |
| 台 | 2 | |
2 | 磁盘阵列 |
| 台 | 1 | ||
3 | 光纤交换机 |
| 台 | 2 | ||
4 | 追踪服务器 |
| 台 | 2 | ||
5 | 集中控制服务器 |
| 台 | 2 | ||
6 | C接口机 |
| 台 | 4 | ||
7 | 信息接口机 |
| 台 | 3 | ||
8 | 大屏综合显示工作站 |
| 台 | 1 | ||
9 | 网管服务器 |
| 台 | 1 | ||
10 | 信号员管理终端 |
| 台 | 5 | ||
11 | 值班员管理终端 |
| 台 | 4 | ||
12 | 计划管理终端 |
| 台 | 4 | ||
13 | 电务维护终端 |
| 台 | 1 | ||
14 | 显示器 |
| 台 | 18 | ||
15 | 显示器 |
|
| 2 | ||
16 | 光纤延长双控器 |
| 台 | 6 | ||
17 | 设备机柜 |
| 个 | 7 | ||
18 | 防火墙 |
| 台 | 1 | ||
19 | 网闸 |
| 台 | 4 | ||
20 | 核心交换机 |
| 台 | 2 | ||
21 | 接入交换机 |
| 台 | 4 | ||
22 | 内网交换机 |
| 台 | 3 | ||
23 | 光模块 |
| 个 | 4 | ||
24 | 光串转换模块 |
| 个 | 1 | ||
25 | 光串模块电源 |
| 个 | 1 | ||
26 | LCD三合一液晶套件 |
| 台 | 4 | ||
27 | A4激光打印机 |
| 台 | 2 | ||
28 | 电务维护终端桌 |
| 套 | 1 | ||
29 | ODF架 |
| 个 | 3 | ||
30 | 工作站导轨 |
| 组 | 13 | ||
31 | 车号图像识别装置 |
| 台 | 10 | ||
32 | 车号分线柜 |
| 个 | 2 | ||
33 | 库内列位传感器 |
| 个 | 58 | ||
34 | 信息箱 |
| 台 | 56 | ||
35 | 光模块 |
| 个 | 56 | ||
36 | 计轴定位器 |
| 个 | 11 | ||
37 | 计轴机柜 |
| 个 | 1 | ||
38 | 接口服务器 |
| 台 | 2 | ||
39 | 防火墙 |
| 台 | 1 | ||
40 | 交换机 |
| 台 | 3 | ||
41 | 服务器机柜 |
| 个 | 1 | ||
42 | 通信机柜 |
| 个 | 1 | ||
43 | LCD三合一液晶套件 |
| 台 | 1 |
㈣主要技术、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基本技术条件
C系统应符合以下基本技术条件,但不仅限于:
1)满足本线各种站场规模及运营要求。
2)CCS设备应与C系统、计算机联锁相兼容,接口应符合铁道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
3)CCS设备应具备向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提供设备自身的监测信息。
4)系统应采用冗余技术、可靠性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车站自律机应采用故障-安全技术。
5)CCS设备应采用安全计算环境、安全边界、安全管理中心等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并应构成统一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
6)根据工程需要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过渡/临时工程,并在技术建议书中作出承诺。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
7)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数据传输应具有高可靠性。可靠度指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105h。
8)系统应优先选取成熟的通用化的支持软件,计算机操作系统必须具有使用许可证,并符合网络安全需求。软件人机界面需要与上海铁路局既有TDCS/C系统软件具备兼容条件,在后续改造过程中,提供一次免费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升级服务。
9)CCS系统应能适应控制范围的扩展及变更的需求,硬件及软件配置均应具有足够的扩容能力。
10)在保证系统安全的条件下CCS应能与其他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11)如业主对显示器规格及车站桌椅有其他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
12)要求“车站通信机械室至信号机械室应采用光纤通道和FE光接口设备连接,采用双套冗余光端设备。
13)投标人应根据既有C/TDCS系统现状,制定详细的接口方案和软、硬件修改的接口方案,保持与既有系统接口一致,并负责完成与既有系统接口工作,以利设备的调试和开通,并能与C调度中心系统兼容。
14)投标人应负责C系统IP地址的报批工作。
15)投标人提供一套运用维护软件,具备网络管理和车站设备运用状态监控功能。
16)系统应便于维护和维修,提供便捷的维护和维修手段,维护和维修工作不导致系统的中断运行。
17)投标方应承诺在后续其他系统或者车站改造时,提供本系统的技术服务。
2.电磁兼容要求
CCS设备应满足下列电磁兼容要求:
?设备应全面遵守《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5-2009)中有关的电磁兼容的规定。
?按照《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5-2009)中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信号和控制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
?应在电源、计算机、数据通讯线路、输入输出接口、机架结构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3.接口要求
CCS设备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包括但不限于:
?C/TDCS、计算机联锁、列控中心、信号集中监测、通信传输等系统,具体接口规格在技术联络阶段确定。
?C设备与其他系统接口间的连接线缆及插头由中标方提供。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承诺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新的接口要求,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免费按照新的接口要求进行变更。
?与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以套接字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并通过相应隔离设备进行隔离。主要交互信息包括:接收调车建议计划等;向管理信息系统发送作业执行结果、动车组位置等信息。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投标设备(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如属于国家强制认证(
3.投标设备须能满足与相邻线路信号设备兼容及互联互通的要求;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4.投标人须取得有效ISO9001体系或GB/T 1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有投标系统设备使用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验收证明)及用户报告;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8.必须在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结算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
投标人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见后)。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应在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ZCGZS.95306.com)进行注册。推荐中标人在完成注册后由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
2.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评审地
八、采购人和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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