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旗人武部办公楼粉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新左旗人武部办公楼粉刷工程建设项目经呼伦贝尔军分区保障部以保营[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武装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办公楼整体进行粉刷,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137,000.00 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丁一级(含丁一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装饰行业项目经理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标书发售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单位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具备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丁一级(含丁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须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红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只有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以上人员证书需交予招标人保管,不得更换。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
5、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
5.2报名
5.3开标时间及
6、发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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