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受渑池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的委托,现对渑池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区大剧院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渑池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区大剧院室内装饰工程
2、项目地点:渑池县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渑池县韶州路中段)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 期:10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资金:8651619.03元
7、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
2、须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须在有效期内。
3、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