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投标人资质及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如下最低资格标准:
1. 投标人为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叁千万元,经营状况良好,不能连续两年亏损。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评价范围含有海洋工程、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且海洋工程类别为甲级。
3. 投标人应具备在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工作经验,独立完成三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4. 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相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具有完善质量体系。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无效标处理。
注: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并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核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
3、购买标书时间:
招标文件定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30~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