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农民新区建设试点工程(四号、八号项目)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04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对五象新区农民新区建设试点工程(四号、八号项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象新区农民新区建设试点工程(四号、八号项目)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DYZC-2017-(N)68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四号项目:3087538.56元/年
八号项目:1527200.40元/年
四、采购内容:五象新区农民新区建设试点工程(四号、八号项目)物业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月4 日 到 2017年9月8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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