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 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配套工程 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字【2017】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期安置房周边道路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内容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滦州古城,纬六路自经一路至经二路,纬七路自经一路至经二路,经二路自纬六路至纬八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200米,其中安置房北侧纬六路280米、南侧纬七路280米、东侧经二路640米。
合同估算价:814.161789万元
工 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 9 月 6日9时00分至2017年9月12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 9月17 日17时00分,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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