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C-2017-153
1. 招标条件
本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海发改投资核字[2017]5号),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海港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村气代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王滩村
2.3建设规模:王滩村400户农村气代煤改造,铺设中压管道DN300长4.2公里。
2.4招标估算金额,设计费约6.99万元,施工费约670.94万元。
2.5建设内容:村外干线工程及村内管道、400户气代煤改造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计划总工期: 2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资格;
3.2.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 (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 GB1(PE)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8:30至2017年 9月11日下午5: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7年 9 月16日下午5:30前提出,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月27日上午 9 时30 分,地点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海港建设大厦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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