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电站2号水轮发电机组 A 级检修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17-09-05
1.招标条件
本沙田电站2号水轮发电机组A 级检修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沙田电站2号水轮发电机组A 级检修项目(重招)
2.2 项目地点:汝城县
2.3项目规模:沙田电站位于汝城县境内沤江河畔,距县城约23公里,1973年建成发电。电站设计水头150米,集雨面积1064平方公里,年平均入库约11.3亿立方米,总库容1680万立方米,现有效库容1370万立方米;大坝为混泥土拱形坝,正常高水位474米,死水位463米,最低尾水位323.33米;#1、2、3机组于1973年投产,扩机工程#4、5机组于2008年竣工,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10MW(老厂3×20MW,新厂2×25MW),设计发电量3.3亿千瓦时(沙田分公司2.5亿千瓦时,汝城公司0.8亿千瓦时);电站由NC2000系统实现全微机监控,机组每年开机次数在800次以上,成功率达到99%以上。#1、2、3发电机型号为TS300/110-10、水轮机型号为JF2253-LJ-140;#4、5发电机型号为SF25-12/3600、水轮机型号为JF2052-LJ-160。机组接线方式:#1、2、3机变组采用单元接线,#4、5机采用扩大单元接线,高压侧星形并列,通过两回110kV出线,分别送至外沙变和江湾变,并入湖南电网。
2.4招标范围:沙田水电站2号机组A级检修及部分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水轮机、发电机、机组油水气系统、调速器及油压装置、励磁系统、机组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及自动化保护装置、机组监控系统、水力测量系统、机组消防系统等的检查、检修和试验,以及各自动化元器件、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
2.5工期:计划工期75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中旬(具体日期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相应内容,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6个月内,投标人内承担过单机容量不小于同等容量同类型的机组安装或检修(A 修),且经过一年以上安全运行,业绩不少于1项。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并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