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客专线综合视频设备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7-01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根据《关于下达兰新客专线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备品备件等更新改造计划的通知》(计基函〔2017〕1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铁建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电务处。本项目兰新客专线综合视频设备备品备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01包:综合视频设备备品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摄像机(长距) | 相当于松下WV-CL934 | 台 | 12 | 完好,质量合格 | 2017年9月 | 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通信段 | 含装卸,安装调试 |
2 | 镜头(长距) | 相当于卡瓦LMZ123AMPDC | 台 | 4 | ||||
3 | 云台(大型) | 相当于亚安YS3081 | 台 | 12 | ||||
4 | 防护罩(长距) | 相当于亚安YA4829SHK | 台 | 4 | ||||
5 | 光端机设备(1路) | VNXT-1V-2D-NM | 台 | 4 | ||||
6 | 光端机设备(2路) | VNXT-2V-2D-NM | 台 | 4 | ||||
7 | 光端机设备(4路) | VNXT-2V-4D-NM | 台 | 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项目执行人对供货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投标物资与既有设备接口匹配兼容,能够与既有设备互联互通的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9月6日至2017 年9月10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 13:00时,下午15: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27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10 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953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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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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