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贵港市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用电工程已由贵港市发改委以贵发改投资【2014】11号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用电工程;
(2)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贵港市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用电工程建设,①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电源采用10KV电压等级,电源从10KV山边线农场九队支04号杆接入。供电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氯乙烯护套电缆供给,规格为YJV22-8.7/15KV-3×300mm2。②配电设备含500KVA干式变压器1台、600KVA干式变压器1台、800KVA干式变压器5台、高压进线柜3台、高压计量柜2台、高压出线柜9台、低压进线柜7台、低压出线柜10台、电容补偿柜7台、低压双电源柜1台、联络柜1台;变压器总容量为5130KVA(500+630+5×800KVA)。③应急电源:本工程选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发电机与市电之间设机械与电气联锁。当市电恢复后,自动恢复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须在15S内向一级及重要负荷供电。当市电恢复后,自动恢复市电供电,柴油发电机组经冷却延时后,自动停机。④无功补偿:电容补偿柜采用无功动态补偿装置,电容器组采用自动循环投切方式,补偿后功率因数要求达到0.9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陆佰壹拾玖万肆仟零陆元肆角壹分(¥6194006.41元);
(3)建设地点:贵港市南山路西侧马骝塘旁(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4)招标范围:贵港市南江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用电工程建设。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要求工期: 80 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含叁级)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诚信卡管理以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6 日至2017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12:00,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现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