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川机管函【2017】80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7第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林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林业厅1号办公楼增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林业厅机关1号办公楼增设2部,包括井道施工,及导轨、轿厢等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等内容 |
| 建设资金 | 自筹资金 |
| 其他 | 1、本次比选为土建部分施工、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内容。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原件。3、审核时须提供品牌型号及其技术规格的证明文件(原件)。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货物1 | 林业厅1号办公楼增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若为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A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格;若为代理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A级、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A.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需提供如下资质。(1)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持有曳引式乘客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3)持有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均为A级或以上的许可证;(4)须具有产品的维护、保养经验。 B.投标人为安装企业时,除提供上述制造商资质外,还需提供如下资质和资料。 1、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安装A级以上、维修A级以上的许可证; 3、具有投标品牌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C、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持四川省住建厅核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D、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0071171@qq.com,并在转账单上注明“林业厅1号办公楼增设项目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9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9月12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货物1 | E.固定价 | / | 81.75 | 4.08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9月12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四川省林业厅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