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岸基智能动力船舶供给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9-05
招标编号:0645-17ZB0327
开标时间:2017-09-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曹妃甸港岸基智能动力船舶供给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曹妃甸
工期:施工工期4个月,总工期至2017年12月底,其他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总工期内全部完成。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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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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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45-17ZB0327 |
国投曹妃甸港岸基智能动力船舶供给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1)1套2000kVA低压工频双输出船舶港口岸基智能动力供给系统(包括船级社认证的船用上船电缆、电缆卷筒、卷扬机及其他连接设备)的方案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一期设备放置起步码头201、202泊位区间皮带机下,接电箱安装在码头前沿的201、202、203泊位间)。 2)1套100kVA低压工频拖轮岸基供电装置及电缆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3)与船舶港口岸基智能动力供给系统配套相关的供电、照明、消防、排水管线等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4)交接试验以及电缆打压检测报告。 5)1#变电站到箱变的电缆施工(由1#变2段1HVP22/24/26间备用柜接入,真空断路器3AH5 1250A/31.5KA)。 6)10个泊位整体规划初步方案设计及一期工程详细设计 7)配合招标人岸电项目奖励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报送等工作。 |
1000 |
4 |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承担该项目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范围页和盖章页);
4.如果投标人不具备电力行业相关设计资质的,须对码头整体初步方案设计及一期工程详细设计委托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2017-9-5 17:00:00--2017-9-11 15: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