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 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3) 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国家或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4) 国家相关认证机构或委员会认证认可证书(CNAS)。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905-04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H2017465)
3、预算编号:06-17-201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抽检500批次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9-06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13 00:00:00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