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9-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万元
致各谈判单位:
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欣公司”)拟采购一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为保证采购质量,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港欣公司《招标和自主采购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港欣公司决定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其资金来源已到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重庆保税港区港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资产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
|
序号 |
灭火器类别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ABC/4 |
500 |
|
|
2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ABC/8 |
200 |
|
|
3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ABC/35 |
80 |
三、项目比选资格条件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诚信声明附格式);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诚信声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诚信声明附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声明附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要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消防器材销售资质;
3.竞选产品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