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办公自动化与显示大屏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07
发布日期:2017年9月7日
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的委托对其“办公自动化与显示大屏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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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原厂授权 |
原厂质保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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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01 |
台式电脑 |
86台 |
合同生效接买方书面通知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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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商用笔记本 |
10台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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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二合一笔记本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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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A3黑白激光打印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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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投影仪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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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图形工作站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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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01 |
LED显示大屏 |
1套 |
LED显示屏屏体、控制系统、视频处理器、高清矩阵须提供 |
LED显示屏屏体、控制系统、视频处理器、高清矩阵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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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LCD拼接屏 |
1套 |
55寸超窄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线性音响、功率放大器须提供 |
55寸超窄边液晶拼接显示单元、线性音响、功率放大器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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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广告机 |
1套 |
一、招标内容:
投标人可对2个标包内容任意投报,但投报标包须包含对应标包所有品目内容,对所中标包不做限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为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和技术能力;
4、能按要求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原厂授权和服务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材料的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出具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和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每天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