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如东300MW海上风电场
1.2 工程项目地点: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
1.3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工程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完工。
1.2招标范围
此次道路修补范围为华能如东300兆瓦海上风电场工程生产管理中心进站道路,以及进管理中心海堤道路。道路宽约5米,(长度约为1.2KM)为C25混凝土路面,主要维修工作内容如下:
1、破损路面破碎除渣。
2、路基进行压实处理并修复破损部分。
3、砼面层进行修补和养护。
4、原有道路边坡修复。
5、道路修补期间的临时道路填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投标人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须具有已施工完成的相似业绩经验2项,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