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HZB-08-2017-017、019、 020
开标时间:2017-09-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三个项目环境验收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三个项目环境验收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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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编号 |
项目内容 |
工期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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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第一炭素厂四期焙烧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验收监测 |
QHZB-08-2017-017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书),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监测报告表(书)当日起两个月内取得验收批复。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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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铸造厂扁锭除尘系统改造项目验收监测 |
QHZB-08-2017-019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书),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监测报告表(书)当日起两个月内取得验收批复。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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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第一炭素厂一期、三期焙烧炉及环保改造项目验收监测 |
QHZB-08-2017-02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书),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监测报告表(书)当日起两个月内取得验收批复。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环境监测资质,并在青海省环保部门备案的企业;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单位。招标单位收到后,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2 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时至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