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园区初中部,陈化店中小学,人民路小学办公设备及电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教育园区初中部,陈化店中小学,人民路小学办公设备及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1标段:教育园区初中部251台空调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2标段:陈化店中小学办公设备及学术报告厅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3标段:人民路小学办公设备、教学器材、办公桌椅等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第1标段:2050000.00元;
第2标段:810000.00元;
第3标段:3470000.00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1.2投标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所投货物的原厂授权书原件;
3.1.3投标人无不良投标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1.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2第2标段: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2.2投标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应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所投货物的原厂授权书原件;
3.2.3投标人无不良投标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2.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3第3标段:
3.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3.3.2投标人须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代理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所投货物的原厂授权书原件;
3.3.3投标人无不良投标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9:00时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