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电业局2017年兴旺、青山变电站站区绿化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7-09-07
项目编号:GZJZZB-2017-44/02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委托,对乌海电业局2017年兴旺、青山变电站站区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本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乌海电业局2017年兴旺、青山变电站站区绿化项目(本次只招第二标段)
(二)本标段投资:100000元(含税)
(三)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标段划分及拦标价: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只招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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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名称 |
拦标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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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旺110千伏变电站站外绿化施工 |
100000 |
分签合同 |
(六)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兴旺110千伏变电站站外绿化施工
1.项目地点: 兴旺110千伏变电站
2.服务期限: 一个月
3.服务方式:绿化施工
4.招标内容:(详见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1)站外保护用地植物措施:站外保护用地人工种草0.397hm2。
2)进站道路植物措施:道路两侧防护林0.144hm2,栽植红柳320株。
3)供排水管线植物措施:管线沿线及施工区人工种草0.53hm2。
4)输电线路:
①电缆沟及施工区植物措施:人工种草1.246hm2;
②塔基及施工区植物措施:人工种草0.057hm2。
(七)施工要求:(详见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4)苗木成活率不小于98%。
(5)栽植树木为常绿乔木(带土球),苗高150-200cm以内。
(6)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化园林养护标准。
(八)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年检合格的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苗木种植、养护及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类别。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的绿化施工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6、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在乌海市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8、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至今同类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