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2017-09-07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项目概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电气工程)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3工期: 2017年10月5日-2017年10月25日,共计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工程工作经历。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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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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