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110kV山翁电缆安装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电缆附件)招标公告
2017-09-08
本项目为金华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110kV山翁电缆安装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电缆附件),具体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BDZB(JT)2017-091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及内容:预算价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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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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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3、 电缆终端 及接地箱 |
110kV电缆终端 110kV GIS终端 110kV 绝缘接头110kV 接地箱(带过电压限制器) 接地箱(不带过电压限制器) |
3只 3只 15只 12只 12只 |
配套1*630电缆,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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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4、 电缆终端 |
110kV电缆终端 110kV GIS终端 110kV 绝缘接头 |
3只 3只 15只 |
配套1*630电缆,详见技术规范书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覆盖相应项目物资的生产商及供应商。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等。
3、 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10、经核查,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有造假或实际情况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11、投标人所投(所生产)的电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及检测报告。
12、投标人经当地检察-院查询,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3、电缆附件: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内15 年及以上运行业绩证明;承诺所提供的附件使用寿命至少达20年以上,20 年内若发生质量事故,承诺无偿更换。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时间: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