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 热力站安装工程C标段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7-09-08
招标编号:0773-1740GNNM0291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安装工程C标段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次采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配套热网一期工程已由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热力站安装工程C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工程规模: 5座新建热力站内共计6套机组的设备、管道安装和机组、水箱基础、排水沟等土建项目的施工。
(3)采购范围:
兴安热电厂2×340MW机组配套热网一期工程热力站机组安装C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包括5座新建站内6套供热机组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和工艺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基础、水箱基础、排水明沟等土建工程,不包括换热机组本体设备、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变压器设备采购安装)。
热力站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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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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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站名称 |
乌兰浩特市生资物流配送中心 |
前旗万福园商场 |
乌兰浩特市第十五中学 |
山城路棚户区J地块 |
龙珠新城小区Ⅱ期 |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竞争性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再接受)进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