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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1. 招标条件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2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是省道210线突泉至朝阳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赤峰市东部地区南北沟通联系的便捷通道。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赤峰市敖汉旗与翁牛特旗交界处高日罕乡,顺接拟规划建设的省道210线巴拉奇如德至高日罕段公路,经东坤头岭、长胜镇、双井乡,终点止于敖汉旗羊场南,顺接省道210线羊场至新惠段公路。路线全长约48.7公里,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省道210线高日罕至羊场段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主要工作内容

LDFW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1)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

(2)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森林资源的勘察;

(3)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估算,国有林场用地范围内林地、林木补偿费按政府制定补偿标准的估算报告;

(4)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编号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LDFW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要求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公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9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电话:010-51957412

邮箱:17600692266@163.com

QQ:  349089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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