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北白庙滩风电场总规划250MW,一期已核准100MW,本期为第二期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0MW,远期装机容量50MW。本工程所在区域南高北低,海拔在1430~1730m之间。
2.2 招标范围
该工程为华能张北白庙滩风电场升压站取水工程。负责该工程的前期备案、取水用水许可证件办理工作;负责水井位置的选取、钻探施工、下入成井井管、洗井、设备安装就位(包括二次升压设备);负责供水管道路径设计、供电线路设计、水泵站建设;负责自动供水至升压站指定位置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场地平整、地貌恢复及民事协调;负责抽水调试和试验及水质检验并提供国家专业部门的检测报告(水质满足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负责两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确保该工程水抽至风电场升压站指定位置的供水流量要求。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3 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3.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6专用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专业钻井施工资质或地勘钻探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2月01日9:00起至2018年02月13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2月01日9:00起至2018年02月1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