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及无机房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253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6】79号),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及无机房采购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
北湖线一期工程全线12个车站共计30部自动扶梯,采用系统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北湖线一期工程3座车站共5台无机房观光, 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 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接口管理、调试(包括系统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3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 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乘客”中的 “无机房客梯”,级别为“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C级或以上”)。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自动扶梯”,级别为“B级”)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自动扶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B级或以上”)。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4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
3.4.2 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至少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设备采购与安装的供货业绩。
3.4.3 项目负责人应具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须具有一项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或城际轨道交通自动扶梯项目采购与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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