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二标段一级道砟货物,采购货物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普瑞大道站,止于杜家坪站(原桂花大道站)。线路全长33.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
其中二标段范围为阜埠河路站(不含)~杜家坪站(原桂花大道站),标段正线长度约为14km。共设9车站、10区间、1出入场线及3个铺轨基地,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根据合同文件,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完工,计划工期为39个月。
2、招标范围:一级道砟供应及相关服务
招标范围为一级道砟的现场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一级道砟的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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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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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级道砟 |
密度≥ 1.7t/ m³ |
m³ |
697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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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货物实际供货型号规格、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整单价和索赔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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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17年10月25日~2018年6月15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长沙市地铁4号线二标段各施工站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6、质量要求
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凡拟承接道砟生产的厂家,一级道砟必须具有 5 年内国内地铁供货业绩,必须持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叁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的一级道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一级道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27日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