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扎兰屯市大河湾前进幼儿园、大河湾镇前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蘑菇气镇宫家街小学教室项目由扎兰屯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扎发改字【2017】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723平方米,其中大河湾前进幼儿园296平方米、大河湾镇前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210平方米、蘑菇气镇宫家街小学教室217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2.3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1,727,087.00元
2.5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10月08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扎兰屯市大河湾前进幼儿园、大河湾镇前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蘑菇气镇宫家街小学教室项目施工(二次) | 1 | 34,542.00元 | 9558830607000006318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补齐。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