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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1.招标条件本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已由内文物发[2017]8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

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已由内文物发[2017]8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巴林左旗文化广电体育局,建设资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上京皇城遗址标识展示工程

2.2

2.3计划投资额:约2174万元

2.4建设内容:本次标识展示范围主要选取近几年考古发掘较清楚的遗迹,包括道路遗迹、西山坡佛寺遗址、城壕遗迹、宫城城墙遗迹、宫城东西南三门遗迹、1号殿及回廊遗迹、十字街建筑遗迹、石像所在院落遗迹。

2.5工 期:540日历天

2.6质 量:合 格

2.7招标范围:标识展示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以下资料除特殊说明外,均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由项目委托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

④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⑥基本开户许可证;

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以供评委审核,如果未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视为其资格无效。

4.3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4.3.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3.2获取

4.3.4受理单位:巴林左旗文化广电体育局

受理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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