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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制氢原料结构调整改造(POX)EPC项目除尘系统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镇海炼化POX—除尘系统所需除尘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镇海炼化POX—除尘系统所需除尘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009-2337-199-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镇海炼化POX—除尘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布袋除尘器\3850m3/h 99.9%
1.00
包1-除尘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炼化厂区制氢原料结构调整改造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同外币(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利润率不低于0%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盖章签字页齐全、数据页有审计章、字迹清晰)。 3.投标人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认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提供除尘系统安装和调试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必须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5.偏离重要合同条款的,即:支付条款偏离、质保期条款偏离。(支付条款:预付款20%同时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到货款60%+中交款10%+质保金10%,电汇或承兑汇票;质保期条款: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之日算起24月。) 6.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必须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7.除尘系统设备交货期为2017年12月30日,除尘系统安装进度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且满足连续施工时50天安装完毕,除尘系统安装完毕根据装置现场进度进行调试。 8.投标人必须在《分项报价表》“安装、调试、验收费技术服务费”栏中注明现场技术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9.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六年国内石油石化、煤化工行业除尘设备应用业绩,同时必须提供至少有3个不同用户且稳定运行的应用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 10.除尘系统必须满足除尘原理图要求。 11.除尘系统用电量不得高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5%。 12.除尘设备必须设置泄爆装置。 13.除尘设备尺寸不得大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尺寸的10%。 14.防爆等级不得低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15.防护等级不得低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16.技术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HSE管理措施》相关内容的。 17.技术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HSE管理协议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时至2017年9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5号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2号楼)一楼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35号中石化南光(上海)实业有限公司(2号楼)一楼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7年10月18日09:30时前与赵园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蒋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详见附件公开招标要求。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01051957458;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01051957458。。

22.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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