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
三、招标主管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要一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备注 |
通信设备 |
通州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系统建设项目能源中心工程的通信设备(通讯电源、程控交换机、配线设备、SDH光端机、PCM接入设备、综合数据网设备、数据网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烟气在线监测平台厂侧部分)硬件及软件的功能设计、参数设计、性能试验、供货、调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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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为: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7.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7.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4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以上为通信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专用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对代理商的授权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同等级资质。
3)投标人所供设备满足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调度中心和国家电网华北分部调度中心要求。
4)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销售或设计、制造(包括成套设备)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3个以上合同业绩;且投标人所承揽项目至少有一个具备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
3、购标时间: 2017年 9月12日-2017年9月18日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