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汝南县境内17个乡镇(街道)的建设用地、坑塘、公共设施屋顶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30MW。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勘察、设计,由中标方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运营期内维保等全过程“交钥匙”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90日历天。
2.6免费质保期:运营期内的维保服务指日常保养(含人员工资、配件更换等),全部运行维护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企业负责。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1)投标人具有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开发设计和安装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5)企业具备有效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证书;(6)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累计总规模不低于200MW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确保20年内平均每瓦每年发电1度,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补齐或从运营维护费中提取(自行承诺)。
第二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人事部门或其授权组织办理的证书原件为准);(5)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累计总规模不少于200MW太阳能光伏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
3.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方,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并通过资质审核后,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只有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招标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正式招标公告的详细内容和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