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11
招标编号:CR24(2017)-GTZT-1-WZCG-002
开标时间:2017-09-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彩虹快速路项目经理部的自购物资(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彩虹快速路(市心路—东入城口已建段)项目—(育才路—沪昆铁路)包括桥梁、道路、排水、污水、交通设施及绿化、路灯等工程,全长1.33公里。其中彩虹大道高架桥西接跨育才路高架,东接已建跨沪昆铁路绕行线高架,起点桩号K6+677.116,终点桩号K7+976.996,高架主线长1299.88m,全线呈东西走向,自西向东相交道路依次为新康路,通惠路,郎家路和商城北路,并在新康路东侧和郎家路西侧各设置一对平行匝道。主线桥标准桥宽25m,标准跨径35m,以30m~40m为调整跨径,梁高为2.3m,采用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节点处高架桥加大跨径,采用变截面连续箱梁或钢箱梁。
地面道路起点桩号K6+625.987,终点桩号K7+956.625,全长1.33公里。 道路中心线与快速路主线中心线基本保持一致,与育才路相交时,地面道路中心线局部向北偏移。地面道路沿线设5个交叉口,自西向东分别为育才路、新康路、通惠路、郎家路、商城北路,5个路口采用灯控平交路口。交叉口渠化按照30米渐变段+70米展宽段进行设置。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钢绞线。
2.2.2.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招标公告附表1);交货期:2017年9月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彩虹快速路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招标公告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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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 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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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1 |
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 |
Φ15.2 (fpk=1860mpa) |
吨 |
1920 |
0元 |
0万元 |
注:以上物资名称、数量、规格等只作为招标数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生产厂具有近三年为市政高架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6有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生产设备,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1.7 有专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证明材料,相关的企业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3.1.8投标产品生产商己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相应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2具体要求:
3.2.1钢绞线生产厂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3 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