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2017年度项目设备(首部)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2017年度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7〕43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及牧民和受益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万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磴口县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法人组(项目法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首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节水灌溉面积8800亩。项目区利用原有水源井28眼,需新建井房28座,配套水泵及首部设备28台套,铺设DN160(0.4MPa)PVC-U管材18.294km,DN125(0.4MPa)PVC-U管材55.78km,DN90(0.25MPa)PE软管66.176km,Φ16内镶式滴灌带6316.8km,土方开挖14.76万m3,土方回填14.76万m3。
供货时间: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首部)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逆止阀28个,进排气阀28个,自动反冲洗离心+网式过滤器28个,施肥罐300L28个,DN100闸阀28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过滤器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材料及设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四区嘉音酒店5楼8516室获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开户许可证;
③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叁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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