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监测工程(2017年)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资[2017] 84号文批复,招标已经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2017年度水资源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钻凿地下水监测井319眼,洗井368眼、建设井台368座,采购地下水自动监测设备368套。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3月10日,共152日历天。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SD201703SL01-CL-01 |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监测工程(2017年)测绘工程第一标段(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 | 230个井口固定点高程、230个井位地面高程、230个井位坐标 |
SD201703SL01-CL-02 |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监测工程(2017年)测绘工程第二标段(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 | 138个井口固定点高程、138个井位地面高程、138个井位坐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工程乙级以上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3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④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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