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时间 |
2017-09-19 16:30:00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起于惠州市惠城区泰美镇与横沥镇交界处,对接本项目拟建的二期工程,并采用立交连接县道X208,自东向西采用桥梁横跨鹅塘洲及东江主航道,至博罗县泰美镇,经泰美镇盘陀村、新塘村、新星村,并先后下穿赣深高铁(在建)和惠河高速(通车)后,与现状的泰美镇政府大道顺接,并于终点处设平交口与国道G205相连。
本项目路线总长约7.61km,共设特大桥1座,中桥3座(含惠河高速改建桥梁1座),涵洞22道,立交1处,平交口4处。其中东江特大桥长1510m,主桥为85+150+85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引桥主要为30m跨径预制小箱梁及部分40m跨径的现浇连续箱梁。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段标准宽度21.5m,桥梁段标准宽度23.0m(设人行道)。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局部路段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总投资约63787.19万元,建安费约43304.63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芦洲至泰美大桥及其引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理及后续服务工作。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2.3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共36月,监理服务期61月。
2.4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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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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