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科右前旗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项目PPP模式资格预审公告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科尔沁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科右前旗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项目PPP模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科右前旗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项目PPP模式
批准文件编
采购文件编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科右前旗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桥梁项目PPP模式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34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承担本项目融资的能力;
2、根据兴检会发(2014)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在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取得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具有近三年度(2013-2015年)经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5、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及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基本账户存款余额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承诺;
6、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贰级及以上公路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贰级及以上市政注册建造师;
7、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报名及资格预审审查文件获取
(1)须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一楼秦圆圆 0482-8370079)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U盘,报名后人员不得更换,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取得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但需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及二维码加盖公章,以便通过扫描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企业及企业法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投标人资金承诺函、企业验资报告。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1、审查标准、方法:有限数量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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