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
二、招标内容: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脱硝除灰管路拆除与安装,管径φ168×6+10,材质20#钢,总量约550米(含保温材料供货、保温拆除、安装)。
拦标价33万元。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锅炉脱硝除灰管路磨损严重,频繁漏泄,影响到除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进行更换。目前资金已落实,准备工作已就绪。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5.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投标人提供2项除灰管路安装或改造业绩,业绩以业绩表方式提供,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实施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并且提供合同复印件。
5.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5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无不良业绩,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5.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和不同代理商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5.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