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成品卷烟仓库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ZT-2017-009
开标时间:2017-10-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6万元
1.招标条件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昭通卷烟厂成品卷烟仓库照明设施改造项目 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成品卷烟仓库照明设施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卷烟厂。
2.3 招标范围:对昭通卷烟厂成品卷烟仓库照明设施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1.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其它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或同一标段)投标。
③.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