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HZJ20170275J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警用车辆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85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警车 80辆(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需求明细”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则提供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的网页资料)。
3.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在本项目开标评审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 14 时 30 分(注:当日下午14时0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3楼307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14时 30 分。
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电子评审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9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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