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2017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姚伏、头闸等乡镇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已由宁夏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以宁移民办【2017】41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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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头闸镇、黄渠桥镇
2.2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包括平罗县头闸镇邵家桥村、姚伏镇高荣村、黄渠桥镇渠中村和前光村,受益水库移民122人。改善灌溉面积2.97万亩。
2、渠道改造工程。砌护支渠2条总长6.88千米,其中邵新二支渠4.6千米(桩号0+000-4+600),正兴渠2.28千米(桩号0+000-1+365及1+687-2+600),全断面采用预制C20砼板砌筑。配套改造邵新二支渠渠道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闸1座、生产桥4座、斗口2座,直开口5座;正兴渠渠道建筑物56座。其中生产桥7座、直开口49座。
3、官泗渠补水泵站。新建引水口1座,前池1座,出水池1座,泵房建筑面积79.2平方米。安装机泵3台(套),配套80千伏安变压器1台。
4、圆润渠补水泵站。新建进水口1座。安装机泵2台(套),配套30千伏安变压器1台。
2.3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石嘴山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投标文件中所有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不能是已经中标在建和未完工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中的投入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相关证件,全部押在建设单位有专人管理,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经项目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退回。(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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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1日08:00-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