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T-XJB-QT201711D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资金来源: 其它
向家坝水电站业主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向家坝水电站业主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与云南省交界处的金沙江下游河段,坝址左岸下距四川省宜宾县的安边镇4km、宜宾市33km,右岸下距云南省的水富县城1.5km。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同时改善航运条件,兼顾防洪、灌溉,并具有拦沙和对溪洛渡水电站进行反调节等综合作用。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混凝土重力挡水坝、右岸地下洞室群及左岸河中垂直升船机等组成。大坝挡水建筑物从左至右由左岸非溢流坝段、冲沙孔坝段、升船机坝段、左岸坝后厂房坝段、泄水坝段及右岸坝后电站组成。
2015年3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和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械目录>和做好2015年大型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与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联〔2015〕192号)中明确要求为起重能力大于规定的各类起重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用的大型起重设备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招标人应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公开招标工作,为向家坝工地在用的5台起重设备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如下:5台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程建设部管理期间售后和技术服务,分别为右岸坝后电站尾水2×2000kN/100kN单向门机1台,装设在右岸坝后电站尾水297.00m高程平台上;左岸灌溉孔进口2×800kN坝顶单向门机1台,装设在左岸灌溉孔进口段坝顶384.00m高程上:升船机下闸首2×800kN单向门机1台,安装于升船机下闸首297.00m高程平台上;向家坝重件码头560t桅杆吊1台,布置于右岸重件码头;升船机上闸首2×1600kN台车式启闭机1台,安装于坝顶升船机坝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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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起重设备名称 |
需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数量(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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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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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右岸坝后电站尾水2×2000KN/100KN单向门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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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左岸灌溉孔进口坝顶2×800KN单项门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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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船机下闸首2×800kN单向门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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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桅杆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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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向家坝重件码头560t桅杆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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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桥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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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升船机上闸首2×1600kN台车式启闭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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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需安装台数(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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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期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上述5台起重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有设计、安装本项目所采购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用于水电行业特种设备(械)的电气设计、供货、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