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电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9-13
招标编号:HG2017-GL07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电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广西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路段内各站点所需的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电器设备,采购招标分3个标包,合同编号分别为№1、№2、№3,估算数量、货物供应范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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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标包号 |
主要货物 |
货物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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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 |
№1 |
办公家具 (办公桌、会议桌、班台、沙发、书柜、椅子等) |
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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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 |
№2 |
电器设备 (电视机、电脑、打印机) |
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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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及空气能系统 |
№3 |
空调及空气能系统 (空调、空气能热水器) |
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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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标包的采购任务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3标包的采购任务须在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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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贵港至合浦高速沿线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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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国家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应包括有对应标段的货物需求)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各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如下:
(1)№1标包: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3个单项办公生活家具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
(2)№2标包及№3标包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3个单项办公电器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
3. 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最多可报名参加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包;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合同段中标的,将以投标人填写的中标意向顺序确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