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批文:桂电计〔2017〕27号
2、项目名称:500kV溯河站500kV山溯I、II线保护更换设计
3、项目编号:
4、采购人: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采购范围:500kV溯河站500kV山溯I、II线保护更换项目(更换设备包括线路保护屏四面,5012、5013、5033断路器保护屏3面,更换通信接口屏2面)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招标限价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具体工程由甲方以工程任务书下达。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竣工之日止
9、设计周期要求:计划初设完成日期:签订设计合同后7天内;
计划施设完成日期:签订设计合同后14天内;
竣工图完成日期:工程投运后30天内提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报价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设计总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8、竞标报价时,供应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内。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